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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P ABAP干货 | 基础篇:三、ABAP对象和语句控制(2)

xnh888 2024-11-04 14:56:36 技术教程 26 ℃ 0 评论

三、ABAP对象和语句控制(2)


实践步骤

本实践通过程序编辑器(SE38)即可完成,编写的代码将有如下几部分组成,按开发人员风格不同,其组成部分并非强制一致。

程序声明

程序声明部分代码如下:

REPORT zu0301_num_cal.


本语句是对程序的定义,表明此程序代码不是FUNCTION MODULE(功能函数),不是CLASS(类),而是可以执行的可以输出数据的此程序;这是对程序最基本的声明,且必须存在的部分。


对象定义:

对象定义部分代码如下:

如上代码,首先通过DATA定义在程序中要存储和输出数据的变量及其类型,包含:oamount(销售金额,浮点小数)、qualityc(斤数量,小数位数1的定点小数)、pricec(斤价格,小数位数1的定点小数)、oamountc(美元销售金额,浮点小数)。

随后通过CONSTANTS定义1个常量crate(汇率人民币与美元汇率),此常量类型是4位小数的定点小数,并将汇率赋值0.1512,通过此常量定义后表示在程序执行过程中不需要改变。

然后,按需求通过PARAMETER定义初始界面中要输入的订单编号、产品编号、数量、价格、折扣率,并根据需要设置了其类型。


数据处理:

通过字符处理、计算、得到各变量的值以进行下一步的程序处理:

注意运算符包括+、-、*、/还有括号等左右需要留空,不留空的话其意义不同,如不留空时,+在字符中为截取字符,-表示一个结构包含的字段,/在WRITE中为换行。


  • 文本元素:

对如上部分代码输入和保存激活后,通过菜单“转到”-->“文本元素”,设置文本符号(图3-1)、标题(图3-2),以为后续输出数据部分使用。



今天的内容就先分享到这儿啦!记得认真学习做笔记哦,我们下期再见~


下期内容预告:

三、ABAP对象和语句控制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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